中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7 15:28 信息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苏组通〔2015〕5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机构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机构从本市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公开遴选15名工作人员,安排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3.副主任科员,1982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科员,1987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会、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规定,与市管领导干部和市纪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8月27日。

2.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86met.com)、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或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连云港市纪委山海廉韵网(http://jcj.ly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JPG格式)于2017年8月27日下午5:30前发送至sjw_gbs923@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市纪委组织部进行核实确认,联系电话:85801778。

3.资格初审。对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市纪委组织部将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本人。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4张以及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按管理权限加盖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到市纪委组织部(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917室)进行资格复审。市纪委组织部依据公开遴选条件要求,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参加报考人员须同时签订《公开遴选人员服从岗位安排承诺书》。

5.核发准考证。经复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笔试准考证。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限内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调整情况在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人才网、连云港市纪委山海廉韵网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知识测试初步人选。专业知识测试由市纪委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专业知识测试后,根据笔试20%、专业知识测试40%比例计算成绩总分,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20%、4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人才网、连云港市纪委山海廉韵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公告网址

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86met.com)

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

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

连云港市纪委山海廉韵网(http://jcj.lyg.gov.cn)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8—85801778

电子邮箱:sjw_gbs923@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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