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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降级准驾车型换证
发布时间:2017-05-17 14:5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办理机构: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

办理程序:

1、申请地点: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

2、排号前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3、业务办结后前往收费窗口交费;

4、业务大厅等候区等待,发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申报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地户口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外地户口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3、驾驶证损毁的,提交原机动车驾驶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时限:即办

联系电话:0518-81035007

投诉电话:0518-81035007

相关说明: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记满12分、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情形的,不得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