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
一、提交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本地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外地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护照、台胞证、通行证等)和居留证明(本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注的居留签证)。
2、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二、办理流程
申请地点:车管所业务大厅
业务大厅咨询服务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体检表
1-10号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业务
11-14号收费窗口缴费。
休息服务区等待,15号牌证发放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工作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四、注意事项
1、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A、B)准驾的驾驶人,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C1或者C2的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D、E的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F的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3、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