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发布时间:2018-07-15 08:46 信息来源:市国税局 阅读次数: 字号:【

问:请问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去税局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可以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从我的应用中进入优惠备案模块进行办理备案手续。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应提供的资料为:

(一)报送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二)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7.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及其复印件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应提供的资料为:

(一)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及其复印件。
  (二)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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