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方式可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11-04 17: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对于民警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符合现场处罚条件的,民警现场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于15日内到指定银行(江苏、农业、邮储)交纳罚款即可;

对于不适用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民警会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处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对于监控设备抓拍的非现场违法行为,本人可以到各交警大、中队接待窗口接受处理,也可以通过关注连云港公安微警务,进行自助处理。

公安微警务自助处理的条件是:

1、只能是本人用自己的驾驶证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的非现场违法记录;

2、仅限于办理私人非营运小型汽车,且处罚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记录,违法行为发生地不限。

3、当事人必须以微信支付方式进行实时缴纳罚款,支付成功的,系统会自动确认并发送回执,支付失败业务自动作废,可重新办理,不会产生滞纳金。

4、每天23时到次日1时,系统进行对帐不可使用。

5、如需要纸质文书需要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各违法接待窗口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