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夏季高温津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7-07-31 10:4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依据《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