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云港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7-06-22 08:39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6年连云港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9208元,较2015年增加了4806元,同比名义增长8.8%;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262元,同比名义增长9.1%。(全市分行业和分县区年平均工资数据见表1、表2)

2016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0796元,较去年净增3300元,同比名义增长8.8%。

2016年全市全社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164元,较去年净增2507元,同比名义增长6.2%。

表1  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行业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名义增长率

全市

59208

8.8

(一)农、林、牧、渔业

46697

17.1

(二)采矿业

50905

29.6

(三)制造业

53455

7.8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7149

0.6

(五)建筑业

45420

7.4

(六)批发和零售业

68696

4.7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277

10.7

(八)住宿和餐饮业

37767

10.8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329

4.9

(十)金融业

70752

1.0

(十一)房地产业

54299

10.9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064

17.3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9437

10.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122

16.0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1366

23.1

(十六)教育

75400

12.4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65649

10.2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3505

9.5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0014

18.2

表2  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地区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名义增长率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名义增长率

全市

59208

8.8

61262

9.1

市区(含赣榆区)

64112

10.3

66973

10.9

      #赣榆区

50897

10.0

52731

11.2

东海县

50727

10.3

51884

9.9

灌云县

48924

8.1

50071

8.2

灌南县

49782

6.0

50461

5.8


附:

1、指标解释

(1)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城镇地区非私营单位是指: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3、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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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刘继富               核稿:胡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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