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程序及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6-08-09 15: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一、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2、调查3、审核4、公示5、审批

二、申请低保的城市居民需申报的材料: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

2、家庭成员中,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性收入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下岗职工《就业登记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存折》。(同时提供复印件);

3、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由税务部门出具收入证明或税务发单;

5、户主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