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31 09:04 信息来源:市政务办 阅读次数: 字号:【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更好的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去年底,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部署,提出了“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改革要求。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将行政审批“不见面”改革列为全市10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5月15日,省委李强书记在第五期县委书记工作讲坛上要求,要加快构建“不见面”审批办事模式,要作为全省一个普遍的制度加以推进,真正做到“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6月21日,黄莉新常务副省长在全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现场推进会上强调,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工匠精神抓好“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组织实施。

市审改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部署,深入领会“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18个字的改革精神,充分学习借鉴省级“不见面”改革方案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会同市政务办,起草了《方案》,并书面征求了市直部门和省审改办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方案》已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不见面”审批是审批制度改革逐步要实现的方向。《方案》以“不见面审批为原则、见面审批为例外”为目标,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通过梳理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事项清单,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服务,让群众和企业“不见面”或“少见面”就能办成事。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级各类开发园区。

垂直管理部门、驻连省部属有关单位同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

(二)基本原则

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统筹建设、分级使用,优化服务、便民便企。

(三)工作内容

《方案》明确了5项具体工作,各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共同责任部门。一是分期分批对外公布“不见面”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公布一批,就落实到位一批。二是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一张网”是“不见面”改革的数据基础,实体平台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是推进集中高效审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集中审批、重大项目代办制、数字化联合审图、“多评合一”等机制,优化“不见面”或“少见面”审批环境。四是建立统一公共支付体系,实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网上缴款。五是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审批服务结果推行“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

(四)实施步骤

共分为4个阶段:启动阶段,各县区、各部门梳理本地区本部门“不见面”事项,6月底前公布第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事项清单。组织实施阶段,推进市、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巩固提升阶段,分期分批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80%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督查阶段,9月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的专项督查。

原文:《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