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18-05-24 08:09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日前,笔者从海州区获悉,海州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出台。今年继续实施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和公平入学。遵循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产权证的住所)三者相一致的原则,视情划定施教区,方便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学校对所招学生随机派位均衡编班,不得分快、慢班或重点班。任何学校不得跨施教区招收学生,不得接收借读学生。

各小学于6月30日前张贴招生简章

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法定年龄为6周岁,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各小学于6月30日前张贴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范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入学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等,于7月1日~3日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不在本区的驻连机构人员子女,需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于7月4日~7月10日(含双休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并享受本地居民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

凡需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下,于7月4日~7月10日(含双休日),到海宁小学集中履行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2018年6月30日前持有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所在社区证明、与居住证住址相符且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等。

初中招生实行“无缝对接”

初中招生实行“无缝对接”的招生制度。本区户籍学生升入初中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手册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在本区小学就读(外省、市、县区户口)的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确需在本地区升入初中的,可在原就读小学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关初中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入学待遇。

在外省市、外县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于7月4日~7月10日(含双休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小升初”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小升初”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或其他学籍材料等。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凡需在本区城区接受初中起始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4日~7月10日(含双休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提出就读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初中的布局状况、办学能力等统筹安排入学。若到乡镇初中就读,可直接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不得拒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2018年6月30日前持有的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所在社区证明、与居住证住址相符且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手册等。

符合这些条件的子女可以优先入学

驻国家艰苦边远地区等和驻连部队现役军人、烈士及因公牺牲的军人,其适龄子女优先安排入学。当年转业的军人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凡符合《连云港市人才评价分类办法(试行)》规定的“C类”及以上和博士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持有人凭有关证明,其适龄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在连实体投资并取得“直通卡”者凭有关证明,其适龄子女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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