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出炉
发布时间:2018-06-15 09:03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昨日,记者从“连云港市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推行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以进一步扩大我市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缓解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多元化职工医疗补充保障体系,发挥职工互助互济的社会作用,切实帮助患病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

作为今年市总工会十大实事之一,互助保障计划的对象为:凡连云港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在职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在单位统一组织下,都可以团体参加本保障计划。团体参加人员必须占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小于30人的必须100%参加。

互助保障计划类型被分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两种,其中:重大疾病互助包括两类共二十七种列名病种;意外伤害互助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10级进行互助。

参保单位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向连云港市职工互助互济会一次性交纳互助保障费,该费用可由单位行政经费、工会经费与职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出资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费在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要尽可能减少职工个人交费比例,有条件的单位可单位出资,以提升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互助保障计划待遇为重大疾病互助最高可享受互助待遇15000元;意外伤害互助最高可享受互助待遇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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