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启动
发布时间:2018-05-15 16:30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日前,笔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市住房局启动了2018年度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自本月起至11月30日,通过两轮抽查,实现热点楼盘和重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据了解,目前市区所有在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以及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均为今年“双随机”抽查的对象。相关部门将深入房地产项目销售现场、中介机构门店、估价机构办公地点查阅有关工作台账、合同、资料,并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询问以及对客户进行电话访问等方式,对抽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以及从事二手房中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检查。

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主要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未将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销售现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公示等。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主要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赚取房屋交易差价;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未查看房屋及权属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告知购房人,为不符合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备案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等。

抽查房地产估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则主要包括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等。

“今年的‘双随机’抽查有两轮,分别在5月1日至6月15日和10月10日至11月30日,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抽查总数的三分之一。对重点检查对象,我们将适当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惩,同时建立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机制,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相结合,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市住房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